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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带朋友去看海途中出事故 儋州一男子被判拘役3个月

原标题:无证醉驾带朋友去看海途中出事故 儋州一男子被判拘役3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3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儋州一男子在海口无证醉驾带朋友去看

原标题:无证醉驾带朋友去看海途中出事故 儋州一男子被判拘役3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3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儋州一男子在海口无证醉驾带朋友去看海途中,由于操作不当撞上公路中间护栏,造成车辆及护栏损坏。近日,该男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6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符某与朋友陈某等人一起在海口市龙华区某酒吧喝酒,期间符某大约喝了七瓶啤酒。2019年6月21日凌晨1时许,喝酒结束后,陈某驾驶小车载着符某和另外一位朋友前往海口市龙华区某地吃夜宵,当天凌晨3时许吃完夜宵后,符某无证驾驶小车载着朋友去看海,当车行驶至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蓝庭酒店路段时,因符某驾车操作不当撞上公路中间护栏,造成车辆及护栏损坏。事故发生后,符某立即拨打110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9mg/100ml。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符某的血液进行鉴定,其血样中检出酒精,其浓度为235mg/100ml。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符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符某属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对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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